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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完成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督导检查工作

2018-05-16  来源:长江水利网

本站讯 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长江委开展了固体废物点位排查督导检查,目前已圆满完成督导检查任务。

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目的是查清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要湖泊范围内的固体废物位置、体量、规模等情况,并形成点位排查清单。水利部办公厅于4月18日发出通知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督导检查,要求长江委负责对长江经济带11个省(直辖市)中的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等8省固体废物点位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长江委高度重视督导检查工作,制定了督导检查工作报告提纲,明确了督导检查工作组成员,,从5月2日开始,派出8个工作组分赴上述8省开展督导检查,并得到各省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各督导检查工作随机选取有关县(市、区)并抽查典型河(湖)段,实地核查固体废物点位排查信息,仔细查阅固体废物点位排查成果台账和相关文件资料,听取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各工作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尽快形成督导检查工作报告报水利部。

责任编辑:刘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