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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发园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2013-09-03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发园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皖政办〔2011〕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发园区发展规划纲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发园区发展规划纲要

省发展改革委

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三月

前 言

开发园区是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在皖江示范区建设和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快开发园区建设,是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安徽加速崛起的关键所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要求,特编制本规划。规划中所指的开发园区包括示范区内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批准筹建的省级开发区,以及两个产业集中区和十个集中示范园区。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到2015年,重大事项展望到2020年。

第一章 现实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示范区内开发园区经历了成长、规范、发展的历程,较好地发挥了窗口、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2009年底,示范区共有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含筹建)72家,占全省的60.5%。其中,通过国家审核的55家,包括4家国家级开发区(合肥经开区、合肥高新区、芜湖经开区、芜湖出口加工区),51家省级开发园区;省政府批准筹建的开发园区17家。

第一节 发展成效

经过二十年艰苦创业,积极探索,示范区开发园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为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招商引资的热点地区,在扩大开放、产业升级、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总量持续高速增长,成为带动示范区发展的重要支撑。2006—2009年,园区经营(销售)收入从2641.6亿元增加到6679.2亿元,三年翻了一番多,年均增长36.2%。2009年,园区财政收入345.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330.5亿元,分别占示范区的34.5%和34.9%。在开发园区的带动下,示范区经济增长不断提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1%,分别高于全省、全国1.8个和4.2个百分点。

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与城镇化互动发展的良好态势。2006—2009年,园区工业增加值从546.6亿元提高到1580.4亿元,占示范区的比重由33.9%提高到53.1%。园区建成区面积由294.9平方公里扩大到657.3平方公里,三年累计新增就业人数63.5万人,带动示范区城镇化率由43.1%提高到48.0%。

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对外开放度日益提升。2006—2009年,园区累计利用省外资金2846.8亿元,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7.1亿美元,美国微软、日本三洋、英国联合利华、广东美的、京东方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园区,目前入园企业达到20692家。2009年,园区外贸进出口总额63.9亿美元,占示范区的45.5%,其中外资企业进出口总额占园区的53.2%。

各类创新资源加快集聚,正成为自主创新的重要平台。示范区积极推进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创立高新园区、创业基地和孵化器,吸引科技人员和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合肥高新区围绕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初步形成了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芜湖市在开发园区内建立了特种显示、节能环保汽车等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了省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加快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

体制机制创新走在前列,园区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经过多年实践摸索,园区基本建立了创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形成了“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运行格局,在改革、创新、发展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园区已形成了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多渠道的筹资方式、人性化的管理模式、灵活的用工制度、高效的行政效能等,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增强了招商引资吸引力,产生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专栏1:2009年底示范区开发园区发展状况
园区
(经营)
销售收入
前三大
产业比重
园区名称
300亿元
以上
75%以上
合肥经开区、芜湖经开区、芜湖高新区、安庆经开区
50—75%
合肥高新区
100—300
亿元
75%以上
庐阳开发区、马鞍山经开区、马鞍山慈湖开发区、滁州经开区、肥西开发区、铜陵经开区、宁国经开区、高沟开发区、包河开发区、瑶海经开区
50—75%
长丰双凤开发区
100亿元
以下
75%以上
蜀山、六安、桐城、天长、宣城、南陵、全椒、芜湖三山、怀宁、枞阳、青阳、广德、舒城、望江、六安金安区、芜湖鸠江、绩溪、宣州、巢湖富煌、郎溪、铜陵大桥、含山、繁昌、无为、滁州南谯、和县、定远、来安汊河、旌德、岳西、桐城双新、东至香隅开发园区
75%以下
当涂、肥东、芜湖工业、巢湖、凤阳工业、安庆大桥、池州、天长秦栏、宿松、来安、马鞍山花山、池州大渡口、泾县、太湖、铜陵狮子山、芜湖大桥、庐江、铜陵金桥、明光、贵池、安庆大观、凤阳硅、潜山、石台开发园区

皖江示范区规划批复以来,我省加快园区建设,设立了江南、江北两个产业集中区,启动建设各市集中示范园区,马鞍山和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合肥出口加工区正式获批,新增4个省级高新区和19个筹建开发区,积极打造功能完善的产业承接平台。

第二节 发展优势

示范区开发园区不仅具有良好的体制机制优势和创新环境,而且在区位交通、要素保障、产业配套、环境承载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区位交通条件优越。示范区紧邻我国最具活力的长三角地区,主要开发园区都在长三角经济区的辐射半径内,是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首选地。现有园区大多布局在交通干线周边,通过立体交通网与长三角紧紧联在一起。随着宁安城际铁路、合肥新桥国际机场、一批跨江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成,示范区开发园区与长三角的交通联系更加便捷,区位优势更加凸显,物流成本进一步降低,承接产业转移的综合优势更为突出。

资源要素保障充分。安徽劳动力资源丰富,常年在外务工人员超过1000万人,拥有大量熟练产业工人,劳动力平均成本较低。我省还是矿产资源大省,种类较全,储量丰富,2009年探明矿种158种,查明资源储量矿种118种,其中煤、铁、铜、硫、明矾石储量在全国和华东地区处于领先地位。示范区科教资源密集,占全省的70%以上,拥有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一批国家级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年高校毕业生15万人以上,可为开发园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截止2009年底,示范区电厂总装机1240.5万千瓦,年供水能力超过130亿立方米,主要城市都已开通管道天然气。

产业配套能力较强。示范区工业门类齐全,已形成冶金、汽车及零部件、建材、家电、化工等产业集群,是国家级汽车生产和出口基地、国内重要的铜基材料精深加工基地和优质铸管生产基地、国内重要的内河船舶及家电等装备制造业基地、世界级水泥生产基地和国内重要的非金属矿及制品生产基地。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可为园区创新提供有力保障。拥有第三方物流企业近百家,金融服务业快速发展,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园区承载空间广阔。在主体功能区划上,皖江城市带已被国家确定为重点开发区域,适宜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开发。目前,示范区每个县市拥有1至2个开发园区,园区类型齐全,地形地貌多属丘陵岗地,地势开阔,拓展空间大,可承载大规模产业转移。示范区生态系统良好,环境容量较大。

周边消费市场广阔。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示范区及周边地区的消费市场不断扩大。以合肥为中心、半径500公里范围内,覆盖七省一市,总人口近5亿人,占全国的37.5%;2009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329亿元,占全国的44.9%,消费潜力巨大。

第三节 机遇和挑战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球增长模式面临深度调整,国内外产业转移方兴未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深入推进,内需拉动不断增强,示范区开发园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国内外产业加速向中西部转移。国际金融危机并未改变国际产业转移趋势,产业向新兴市场国家组团式、集群化转移渐趋明显。国家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布局调整,将加快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传统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我省与国内外,尤其是与长三角地区的融合发展向纵深推进,在产业发展、承接平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省外资金等方面占得先机,开发园区将面临加快发展的黄金期。

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未来一段时期,工业化、城镇化仍是我国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劲动力。我省GDP超过1万亿元,城镇化率超过40%,已经迈入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开发园区作为工业发展的主战场和新兴产业的重要基地,将成为我省推进工业强省战略、加快安徽崛起的重要抓手。同时,内需拉动渐趋强劲,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将为开发园区产业发展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

示范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皖江城市带是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要发展区域,也是国家确定的首个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总体部署。国家部委大力支持,沿海地区积极互动,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形成强大的政策叠加效应,开发园区有望在更多领域中获得更大支持。

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全面建设。随着产业融合的加速,新技术广泛运用于传统产业,不断催生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我省率先抢抓技术创新战略机遇,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将促进我省形成新优势,为园区产业创新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机遇和挑战并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示范区开发园区面临的挑战主要是:园区数量较少,面积较小,扩容整合的任务还相当繁重;园区布局较散,集群效应不够突出,特色化发展显得十分迫切;园区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合作共建发展亟需推进;国内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资源与环境问题备受关注,节约集约发展的要求越来越高。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扩大开放,着力推进开发园区规范化、特色化、集约化,大力推进园区合作发展,高水平、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努力把示范区开发园区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示范区、发展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为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二节 发展原则

坚持规划引导、优化布局。遵循市场规律,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优化空间布局,加快建设产业承接集中区和集中示范园区,推动现有园区整合扩区升级,完善基础设施和综合配套条件,高水平打造产业承接载体,促进工业化、城镇化联动发展。

坚持产业集聚、特色突出。立足承接产业转移需要,依托自身优势,明确开发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选准主导产业,推动关联产业和要素集聚,完善产业链,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化园区,促进开发园区之间分工协作、错位发展。

坚持节约集约、环境友好。注重生态环保,扎实推进节能减排,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推动园区转型升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园区。

坚持先行先试、合作共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园区自主创新,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园区发展环境。打破行政区划制约,创新合作方式,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园区合作共建。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强化管理的总体要求,高水平打造承接产业转移载体,促进项目向园区集中,实现园区总量扩大、质量提升、竞争力提高,为中西部地区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提供示范。

力争到2015年,园区经营(销售)收入达到2.5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5600亿元,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新增就业30万人以上。经过规划期发展,示范区开发园区实现以下功能明显提升:

园区承载力明显提升。示范区开发园区面积适度扩大,园区布局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投资强度明显加大,集约化程度逐步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大幅增强,基本满足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

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装备制造、原材料、轻纺等传统优势产业在全国的地位巩固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规模,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培育10个千亿元核心园区、50个百亿元特色园区,两大产业集中区具有特色的现代产业架构基本形成,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和世界知名品牌。

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土地等资源利用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单位产值能耗和用水量稳步下降,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低碳经济试点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提升。集中区框架基本形成,开发园区在示范区的地位不断提升,经济外向度不断提高,示范带动效应更加增强,成为带动示范区乃至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园区合作共建取得重大进展,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格局基本形成。

表1:示范区开发园区主要规划指标

指    标
2009年
2015年
园区经营(销售)收入(亿元)
6679.2
25000
财政收入(亿元)
345.7
1000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
1322
5600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亿元)
2330.5
8000
实际利用省外资金(亿元)
1232.2
5000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亿美元)
22.0
60
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63.9
200
国家级开发区每亩土地实际投入(万元)
126.7
≥300
省级开发区每亩土地实际投入(万元)
57.3
≥150
国家级开发区每亩实现经营(销售)收入(万元)
215.1
≥400
省级开发区每亩实现经营(销售)收入(万元)
50.5
≥150
研发经费占经营(销售)收入比重(%)
0.78
≥1
园区万人发明专利授权数(件)
1.4
10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
60
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
58.5
≥90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吨/万元)
255
降低3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80
90
每年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1.0
≥30

第三章 空间布局

遵循区域经济发展规律,适应产业承接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园区空间布局,促进园区分布合理、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功能集成。

第一节 布局要求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结合示范区“一轴双核两翼”产业空间布局和现代城镇体系架构,规范开发园区的设立、扩区、整合和区位调整,逐步形成以产业承接集中区和集中示范园区为核心、以国家级开发区为龙头、以省级开发区为重点、以乡镇工业集聚区为补充的协调联动发展的新格局,构建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开放合作的大平台,提升示范区开发园区的整体竞争力。

——依托产业,促进发展。以“一轴双核两翼”产业发展布局为基础,满足产业承接需要,建设分工有序的特色园区,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园区联动发展。

——突出重点,层级合理。突出中心城市和重点发展区域,构建级次分明、相互支撑的园区空间布局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

——沿线展开,连片成带。依托长江黄金水道、重要交通干线等,促进园区空间布局优化,形成沿线连片布局态势。

——全面覆盖,疏密适度。按照主体功能分区的统一要求,兼顾每个县(市、区)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开发园区总量,科学把握国土开发的强度和节奏。

第二节 构建“一群两带”园区布局

按照上述原则和要求,结合现有园区布局和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开发园区数量和分布,积极推进布局优化,促进园区由分散式向联动式发展转变,加快构筑“一群两带”园区空间架构。

重点建设合肥经济圈开发园区群。发挥合肥作为省会城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综合交通枢纽的优势,推进合肥与巢湖、六安及淮南开发园区联动发展,共建产业承接特色园区,构建合肥经济圈开发园区群,形成分工合理、层级分明、联系紧密的园区空间布局形态。做大做强国家级开发区,提升其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推动省级开发园区整合扩容,支持合肥经济圈内符合条件的省级工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强园区分工协作,提高园区群的综合承载能力,为合肥建成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引领和带动沿江开发园区聚集带和沿边特色园区带的发展。

精心打造沿江开发园区聚集带。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良好的岸线资源,强化芜湖沿江中心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提高安庆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积极推进马鞍山、铜陵、池州中心城市扩张与联动,加密沿江园区布点,促进园区扩区升级和组团式发展,形成沿江开发园区聚集带。高水平建设产业承接集中区和集中示范园区,推进马芜巢、铜池枞、安庆组团内园区相互联动,跨江合作,成片发展,最终形成沿江园区沿线连片发展的新格局,有力地推进现代化滨江组团式大城市建设。

加快建设沿边特色园区带。利用滁州和宣城两市毗邻长三角、资源丰富、空间广阔、要素成本低等独特条件,加快推进园区合作共建步伐,着力培育各具特色的专业化园区,构筑对接苏浙、融入长三角、点片结合的沿边特色园区带,形成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沿。围绕滁州、宣城中心市区,推进园区连片发展,与周边县(市)特色园区形成联动之势,合力打造园区特色品牌新优势,不断增强园区的产业承载力和品牌竞争力。

第三节 促进园区扩容整合

按照“一群两带”园区布局,进一步规范园区的设立、扩区和区位调整,实现有序发展,适应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

高水平规划建设产业集中区。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遵循园区选址的基本规律,综合考虑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发展前景,借鉴外地成功经验,选择在巢湖市和县境内规划建设皖江城市带江北产业集中区,在池州市贵池区境内规划建设皖江城市带江南产业集中区。江北产业集中区利用沿江港口优势和深水岸线资源,着力建设具有产业承接与生态发展双重示范意义的滨江新城,跨江与芜湖市、马鞍山市联动发展,打造马芜巢产业组团,推进马芜巢现代化滨江组团大城市建设,加快与合肥、南京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协同发展。江南产业集中区发挥空港、岸线、旅游等综合优势,着力建设特色鲜明的滨江产业新城,通过错位与融合,打造铜池枞产业组团,促进与铜陵市、池州市合作发展,加速同城化进程,推动皖中南中心城市建设。坚持国际一流、全国领先的标准,大力提高投入产出强度,加快两个产业集中区支撑平台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高水平规划建设现代物流园区,争取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搭建示范区开发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创造优越发展环境,构筑强大的产业支撑体系。

专栏2:产业承接集中区空间布局
 
江北产业集中区:位于巢湖市和县沈巷镇—姥桥镇一带,东至长江岸线;南至淮南铁路控制线;西至历阳镇戚镇街道东侧与太阳河交汇处为始点,自北向南经官塘、菱湖沿线,辖白桥全镇,经沈巷镇孙庄村、保圩村跨206省道,沿沈巷镇规划东控制线下沟至淮南控制线;北至太阳河,控制面积200平方公里左右,起步区约20平方公里。
江南产业集中区:位于池州市梅龙镇一带,东至青通河,南至铜九铁路,西自南向北为杨山河—九华河—梅龙街道与江口街道分界线—贵铜公路—东盾木业东围墙,北至长江大同圩堤防,控制面积200平方公里左右,起步区约20平方公里。

江南产业集中区:位于池州市梅龙镇一带,东至青通河,南至铜九铁路,西自南向北为杨山河—九华河—梅龙街道与江口街道分界线—贵铜公路—东盾木业东围墙,北至长江大同圩堤防,控制面积200平方公里左右,起步区约20平方公里。

积极打造产业承接集中示范园区。按照园区选址科学、功能定位准确、示范方向明确、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内容可行的基本要求,支持各市在区位交通条件较优、地质和基础设施支撑条件较好、产业配套能力较强、占用耕地较少、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适宜地区,规划建设一个集中示范园区。坚持科学承接和错位发展,着力在创新跨区域合作方式、推进组团式承接、开展自主创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城镇化进程、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园区、推进区域一体化等方面探索有效途径,积累示范经验。加强对集中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优惠政策,赋予先行先试权,支持体制机制创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支持开发园区扩区。根据示范区省级开发区扩区暂行办法,对符合规划要求、土地利用率较高、主导产业突出、园区功能配套、投资强度达标的省级开发园区,在坚持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前提下,鼓励通过整合周边乡镇工业集聚区或产业园区扩大开发面积,支持发展较好的园区通过“飞地经济”形式进行扩区。

推进“一区多园”整合试点。为引导园区产业科学分工,促进承接产业合理布局,各市县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省级以上开发区,适时推进“一区多园”整合试点,拓展开发园区的发展空间。参照浙江等省做法,整合试点的园区应具备产业基础较好、管理体制灵活等基本条件,因地制宜,采取就近整合和异地整合相结合的方式,制定科学的试点工作方案报批。通过试点园区先行先试,积累发展经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有效有序地把试点工作推向深入。经批准后整合和扩展的园区,享受主体开发区的现行优惠政策。

适当筹建省级开发区。适应发展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严格规划建设标准,在一些区位条件优越、产业配套能力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地方,批准筹建一批省级开发区。

第四章 特色化发展

立足各地的区域、产业和资源优势,明确各类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选准主导产业,推进关联产业和要素集聚,发展产业集群,打造园区品牌,着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化园区。

第一节 推进产业集中区特色化发展

立足皖江城市带,面向长三角,服务中西部,高起点承接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突出引进带动性强、技术水平高的龙头项目,着力发展产业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产业链的高端环节,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着力提高科技贡献度和经济外向度,努力构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长三角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皖江城市带新兴的现代服务基地,形成示范区开发园区产业要素服务中枢,充分发挥集中区的窗口和示范带动作用。

江北产业集中区。坚持“临港先导、外向链接、高端突破、弹性发展”,积极承接和发展以交通装备、机床模具及高端装备制造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以保税物流、仓储加工及港航配套服务为重点的港口物流业,以商务、商贸、都市旅游、文化创意及教育服务为重点的都市服务业,建设“绿色制造城、低碳创新城、临港产业城”三个城区。到2015年基本形成新材料、新能源、船舶产业以及其他加工制造业的发展基础,到2020年基本建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集群,形成港口物流枢纽。

江南产业集中区。坚持“绿色发展、朝阳发展与和谐发展”,积极承接和发展以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生、金融保险、科教研发、信息服务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规划建设装备制造产业园、科技创业园、临港产业园、休闲度假园、综合服务园。到2015年基本形成具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架构,到2020年建成若干大型产业基地,成为安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第二节 明确各类园区发展方向

适应产业承接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明晰各类开发园区发展定位,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集群发展,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临港经济,充分发挥各类园区的功能和作用。

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为主,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以优化出口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加快实现由单纯发展制造业为主向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园区转变。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向主导产业明确、关联企业集聚、综合配套能力完备的方向发展。加快承接沿海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步伐,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宗旨,以智力密集、产业集聚、环境开放为依托,努力建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载体和集中区域。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增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建立一定规模的研发设施和孵化机构,聚集创新创业资源,转化技术创新成果,向创新型工业园区方向发展。

国家出口加工区。遵循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导向,着力吸引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贸易企业和带动配套能力强的大中型下游企业入区,实现加工贸易从分散型向相对集中型管理转变,努力扩大出口。

第三节 引导各地园区联动发展

各市县立足示范区“一轴双核两翼”产业分布和所在组团的产业定位,结合“一群两带”园区布局和各地比较优势,进一步细化各园区主导产业,突破行政区划,强化产业分工与协作,加快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园区新格局。

合肥市开发园区。加快开发园区整合、扩容、升级,鼓励国家级开发区与县、区合作共建,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功能明确、分工协作、竞争有序的园区格局,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重点建设四大产业集聚区和集中示范园区,加快合肥出口加工区建设,规划建设新桥机场空港产业园,延伸发展产业带,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蜀山经济开发区、南岗科技园、柏堰科技园为主体,建设西部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家电、汽车、电子信息及软件、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公共安全等产业;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肥西桃花工业园、包河工业园、新港工业园为主体,建设合肥西南部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家电、汽车、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及庐阳工业园、瑶海工业园、双凤经济开发区为主体,建设北部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纺织服装、包装印刷、机械加工等产业;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肥东经济开发区、安徽合肥商贸物流开发区为主体,建设东部产业集聚区,重点承接发展新型化工、钢铁深加工、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家用电器、商贸物流等产业。同时,打造汽车零部件出口加工基地、服务外包基地和现代物流基地。

芜湖市开发园区。推进开发区扩区扩容,推动跨江联动发展,建设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现代物流中心。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芜湖出口加工区为龙头,依托芜湖工业园区、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构建现代制造业板块,重点承接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电器、新型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建成全国自主品牌汽车基地。以芜湖集中示范园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为龙头,依托芜湖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南陵经济开发区、繁昌经济开发区、孙村经济开发区,构建特色优势产业板块,重点承接发展化工、装备制造、轻纺、食品等产业。

马鞍山市开发园区。按照“全域马鞍山”的理念,着力打造马鞍山经济开发区、龙山集中示范园区、慈湖港口物流加工区、江心洲生态旅游区、濮塘休闲度假区等5个错位发展的产业功能区,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依托慈湖经济开发区、当涂经济开发区、花山经济开发区、龙山集中示范园区,重点承接发展装备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金属制品加工、食品加工,以及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精细化工、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产业,延伸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产业链,建设全国精品钢基地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自主品牌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和出口基地。

巢湖市开发园区。利用皖江北岸深水岸线资源优势,高起点承接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推动产业协作、联动发展。以巢湖经开区为龙头,以巢湖二坝集中示范园区(无为经济开发区)为核心,依托巢湖富煌工业园区、和县经济开发区、含山工业园区、庐江经济开发区、无为高沟经济开发区、含山经济开发区,加快江北集中区建设,重点承接和发展新型化工、机械制造、特种电缆、高新技术和现代物流业等,建设长江经济带新兴的现代产业密集区。

铜陵市开发园区。以沿江开发园区聚集带铜陵段为轴线,以铜陵集中示范园区和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以金桥工业园、狮子山经济开发区、大桥经济开发区为支撑,形成“一轴、两核、三区”的产业分布格局,重点承接发展铜材加工、电子信息、冶金化工、装备制造、光电产业,积极培育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业等,延伸铜加工产业链,建成世界级有色金属产业基地。

池州市开发园区。按照“沿江开发、组团布局、串珠成链、连片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岸线资源和矿产资源等优势,以池州经开区为龙头,依托东至香隅化工园、青阳经济开发区,加快江南集中区和池州集中示范园区建设,重点承接发展金属和非金属材料深加工、新型化工、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产业,形成现代重化工业集聚区,建设全国重要的材料基地。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石台工业园区)重点承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轻纺服装、电子信息等,建成低碳产业集聚区;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数控机床及机械零部件、光电及电子、新能源等产业,建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安庆市开发园区。立足安庆开发空间广阔、产业基础良好的优势,着力加密开发园区,推进园区扩区升级,强化安庆作为皖江城市带中心城市的地位,密切与武汉、九江等大中城市的产业分工与合作。以安庆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强以安庆化学工业区为核心的安庆集中示范园区建设,整合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积极承接发展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精细化工,延伸产业链,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基地;以安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安庆集中示范园区为龙头,依托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机械园区、怀宁经济开发区、桐城经济开发区、潜山经济开发区、枞阳经济开发区、太湖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汽车零部件及船用设备加工、机械、电子,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建设全国重要的汽车核心部件产业基地;依托安庆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宿松工业园区、望江经济开发区、岳西经济开发区、桐城双新经济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纺织服装、食品、造纸、包装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轻纺产业基地。

滁州市开发园区。突出滁州市毗邻江苏、民营经济活跃、矿产储量大、开发空间广阔等优势,大力推进与南京一体化发展,促进产业组团式承接,建设重要的盐化工和硅产业基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谯经济开发区、全椒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家电产业集群;天长经济开发区、来安经济开发区、凤阳工业园、凤阳硅工业园、秦栏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电子信息、绿色照明、硅(玻璃)产业、光伏及新能源产业集群;滁州市集中示范园区、定远工业园、明光工业园、全椒经济开发区、汊河经济开发区、定远盐化工业园、琅琊经济开发区等园区,重点建设盐化工、机械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建材、汽车零部件等产业集群。

宣城市开发园区。充分发挥毗邻浙江、内生型经济发达、特色农产品资源丰富等优势,通过合作共建等方式,大力推进产业链式承接,重点承接发展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农产品加工、服装箱包等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区,建设重要的机械制造和畜禽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以宣城经济开发区和宣州经济开发区为基础,拓展空间,建设皖东南集中示范园区,郎溪县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全国重要的特种设备制造基地;以现有的宣城、宣州、郎溪、广德、宁国经济开发区,以及泾县、旌德、绩溪开发区为载体,建设宣郎广宁工业组团、泾旌绩宁宣生态经济和旅游文化组团。

金安区与舒城县开发园区。围绕“合肥核”产业定位,充分发挥六安市的资源要素、区位交通等优势,以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和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龙头,依托舒城经济开发区、舒城杭埠经济开发区和六安金安开发区,重点承接发展机械、轻纺等产业链的上游环节,以及农产品深加工、汽车零部件、机电家电、生物制药和现代物流业,推动与合肥市开发园区联动发展。

第四节 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品牌园区

各开发园区按照争创全国性或地方性品牌园区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产业特色,发挥比较优势,集中力量发展产业基础好、工艺技术和产品先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推动关联产业和要素集聚,完善配套功能,努力打造特色明显、功能集成、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园区品牌。

加强园区品牌化建设。依托特色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积极实施品牌输入和培育战略,加快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打造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上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产品,探索入园企业使用统一品牌的路子,提高特色园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支持特色园区、特色产业集群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重点培育一批品牌园区。建立示范区特色园区网站,加强特色品牌园区宣传推介,提高知名度。鼓励有关商会、协会、联合会或其他企业运用行业自律手段和行业组织影响力保护地理标志,加大境外维权力度。

推进园区功能转型。园区规模较大、功能齐全、已成为城市一部分的园区,加快发展生产型和生活型服务业,加快与城市融合发展,推进由综合功能区向现代化城区转变。园区规模较大、主导产业比重高、功能相对薄弱的园区,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强化综合性功能区建设。主导产业比重较高、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经营规模较小的园区大力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加强配套体系建设,实现专业化园区的升级;特色产业潜力较大、经营收入和主导产业比重较低的园区,探索特色产业园区发展道路,加快由工业园区向专业化园区转变;主导产业比重较低、特色产业不突出的园区发挥比较优势,明确主导产业,重点承接带动型、龙头型企业及项目,加快园区产业化步伐。

支持特色品牌园区加快发展。科学制定特色品牌园区认定办法,引导各园区根据示范区产业定位和本地比较优势,突出发展特色主导产业,集聚优势行业、优势企业、优势产品和优势资源,形成支撑组团产业发展的特色产业集群。原则上,国家级开发区可以确定5个以内的主导产业,省级开发园区可以确定3个以内的主导产业,主导产业产值占开发区产值的比重应超过70%;符合开发区设立及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导产业明确,产业链清晰,龙头、重点企业带动作用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比例明显提高,产业集聚、特色鲜明的达标园区,均可认定为特色品牌园区。省认定的特色品牌园区享受示范区产业集中区有关优惠政策,优先获得省级各项政策支持,重点项目优先列入省“861”行动计划。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动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和科技贡献率,促进开发园区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加强生态环保

严格开发区布局的环保标准。综合考虑开发园区布局和建设用地的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实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发园区的设立、扩区和改变区位选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建设规划要对排污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提出对策措施。严禁在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特别是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建设区、生态湿地、行蓄洪区、洪泛区、水源保护区等地设立开发园区。在饮用水上游的规定区域范围内和人口密集区的上风向,限制设立包括化工、造纸、医药、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等行业的开发园区。

提高入区项目档次和质量。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作为选资标准,完善项目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严格执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废物难处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进入工业园区。把好供地政策关,加强项目用地预审,实行项目供地准入制,严格执行国家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以及工业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标准。

强化园区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加强园区废水、废气的集中治理和固体废物的有效处理、处置。工业废水排放每天超过1万吨的园区,均应单独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营。园区内建设项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改善生产和管理,减少或避免废弃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全程控制的转变。

第二节 实现集约节约发展

提高资源利用率。园区用地纳入所在市、县用地统一管理、统一供应,优先开发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加强园区用地调控,加大土地资源清理整合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鼓励工业项目向依法设立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集中,新上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在园区外布局,供地签约后一年内开工建设,非工业项目半年内开工建设。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通知》,集中布局行政管理、生活服务、污水处理、仓储及绿化等配套设施,控制非生产性辅助设施用地规模。禁止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写字楼、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和再生金属、废塑料等无害化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开展中水回用,促进园区建筑垃圾、污泥等减量化和资源化。

强化节能增效。抓住国家加大对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的政策机遇,推动园区传统优势行业改造升级,实施重点企业节能计划,开展低温余热发电、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等节能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建立健全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发展节能服务业。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通过产业链延伸组合,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开发园区废水、废渣零排放和气体污染物的综合利用与治理。实施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示范工程,大力支持合肥循环经济园、铜陵经济开发区、慈湖经济开发区、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东至香隅化工园、郎溪经济开发区新发园区等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积极推进太湖经济开发区、岳西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开展低碳经济试点。

完善园区配套设施。遵循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发展的原则,推进园区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跨行政区衔接,增设靠近开发园区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加强园区铁路连接线建设,配套建设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设施,促进开发园区之间基础设施对接。高起点规划建设园区内基础设施,增强电力、燃气、供热、供水、通讯、道路、消防、防洪排涝、治污等设施配套能力,将公共信息、技术、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整体规划。

第三节 推进自主创新

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园区。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及各种特色园区与高等学校联合建立研发基地和科技创新平台,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开发园区申报国家或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大幅度增加高技术产业基地的研发投入,建设特色高技术产业集聚区。支持有优势、有特色、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在自主创新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和完善合芜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科研集群基地、孵化基地、产业基地“一中心三基地”。

引导创新要素向园区集聚。加大政府资金对创新型园区、创新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高新技术成果在园区转化。全面落实自主创新优惠政策,开发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比照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相关政策,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向园区集聚。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以及海内外重要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等到高新区落户的,享受转出地同等优惠政策待遇。对外省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开发园区内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牵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在投资强度上可适当放宽。省属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高新区或经开区高新园区创办企业的,6年内保留其工作关系,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继续调整,期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推进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示范区内同类开发园区整合科技资源,加强与长三角等区域的合作,实施一批重大专项,联合开展科技攻关,着力在电子信息、汽车、家电、机械装备、冶金、化工、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关键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园区企业承担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推动园区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制订行业技术标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第六章 合作共建发展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遵循市场规则,加强政府推动,支持园区采取多种形式,创新体制机制,对外合作共建,实现互利共赢。

第一节 推进全方位多领域合作共建

引进先进理念,借鉴成功做法,鼓励和支持示范区开发园区与国内外尤其是长三角地区政府、开发园区、战略投资者等主体,合作共建开发园区,深化区域合作,探索产业承接的有效途径。

推进跨省域合作共建。按照全面对接、深度合作的基本要求,先行推动一批区位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合作意向强的开发园区开展合作共建,引导发达地区开发区、战略投资者等采取多种方式参与皖江示范区园区建设,推动大规模、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争取沪苏浙粤闽等沿海地区在皖江示范区先期建设一个合作共建园区,采取飞地经济和合作建设等方式,探索合作共建园区的有效模式。通过引领示范,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进各市、县加快合作共建步伐,形成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合作共建新格局。

支持省域内合作共建。鼓励示范区内有条件的市、县突破行政区划界限,跨区域合作共建开发园区,推动皖江示范区互动发展。深化南北结对合作,支持示范区内企业或园区与省内皖北、皖西或皖南地区开展合作共建,推进上下游产业和配套产业互动,促进示范区与其他地区优势互补、联动发展。

积极开展境外合作共建。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借鉴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合作模式,采取设立开发区国别园区或港澳台园区等方式,积极吸引国(境)外政府、跨国公司或其他战略投资者兴办专业园区,提高合作共建的开放水平。

第二节 创新合作共建方式

按照市场导向、自愿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探索采取多种合作共建方式,特殊情况可一企一议、一例一策。

飞地经济。合作双方约定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管理期限、权利义务等,委托方采取托管园的方式,将开发园区的特定区域交给外来合作方,由其组织开展建设与管理,独立经营,封闭运作。

合作建设。以示范区开发园区整体或部分区域为合作对象,采取园中园、共管园等方式,由合作双方建立紧密型合作组织,共同制定发展规划,共同开发建设,共同经营管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外来合作方也可以采取松散型合作方式,通过技术合作、项目建设、服务外包和委托加工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

第三节 加大引导扶持力度

加强协调推进。加强与国家部委的衔接沟通,密切与沿海地区的联系,争取在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框架内设立园区合作共建组,协商解决跨区域合作共建重大事项,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我省不定期推出一批有合作意向的园区,在合作双方省(市)政府的协调指导下,组织“点对点”对接,促进园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共建园区的公共事务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政府及省级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涉及的规划、建设、国土、财政、工商、税务等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级皖江办负责做好合作共建园区推进中有关协调和服务工作。

优化合作共建环境。各市县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推进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研究制定促进园区合作共建的相关政策措施,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在重点推进的合作共建园内,除新增增值税、所得税市、县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外,进一步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价格、人才引进和企业用工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再研究制定专门优惠政策。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推行合作共建园区“零收费制”,实行转入地资格直接确认,营造更加良好的合作共建环境。

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合作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议定合作方式,明确权利与义务,妥善处理好相关方的利益关系,实现合作共赢。合作共建期间,外来方可优先投入生产要素、经营各类服务业等,双方可按照投入比例商定园区产出的统计、税收分成等。

规范合作共建园建设。合作共建园区的选址应位于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含筹建)、省管集中区和各市集中示范园区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区或易位建设。共建园区的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示范区开发园区统一标准,防止低效利用土地。加强对共建园区土地利用水平的评价考核,努力将合作共建园区建设成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示范区。

第七章 保障措施

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开展先行先试结合起来,推进开发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功能支撑,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示范区内开发园区整体协调健康发展。

第一节 加强规划实施

做好规划衔接。各开发园区要根据本规划的主导产业修编园区规划,并与各级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落实工作责任。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开发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省皖江办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督促各地抓好规划的具体落实。各级产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引导产业在园区合理布局。

加强监测和考核。省皖江办会同省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制定示范区开发园区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和引导各开发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每年对各开发园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适时公布,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确保现有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省开发园区主管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简政放权,制定扶持园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优势资源汇聚开发园区,推动开发园区更好更快发展。

第二节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改革。赋予开发园区更加灵活的发展自主权,建立健全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推动开发园区跨区域合作。鼓励产业集中区先行先试,积极推进“扁平化”管理模式,形成政府引导、协会推动、企业主体的发展新机制。单纯承担经济管理职能的园区集中力量抓规划和招商,处理好与所在地的关系,争取当地的支持。带部分镇村的园区,加强与所在行政区职能部门的协调,将地方管理事务交与所在行政区承担,园区重点负责项目引进、土地开发等事项。实行区镇合一的园区明确各自权限,理顺相互间关系,协调经济开发和社会管理的关系,形成园区发展合力。

创新园区运行机制。严格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开发园区管理机构改革,创新人才体制机制,探索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年度测评、末位淘汰等用人机制。转变开发园区管理职能,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个窗口对外,落实政务公开、权责统一、限时办理等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开发园区行政效能。对需由其他部门审批的事项,推行代办、协办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增强园区服务功能。

第三节 建立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示范区开发园区公共研发平台。增加开发园区研究开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园区建设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完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中试基地、测试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形成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鼓励应用技术研发机构进入开发园区,支持企业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高校、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国内外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同开展技术创新与服务,形成开放式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园区建立科技创新孵化器、软件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大力发展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生产力促进等中介机构,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开发园区实施产业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搭建开发园区融资服务平台。发挥现有开发园区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园区的信贷力度,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创业投资,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园区组建投资公司、土地发展分中心等,搭建投融资平台,利用银团贷款方式,推动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担保风险基金,鼓励省担保集团及各地担保公司强化对开发园区信贷的担保支持。借助安徽省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等平台,推进银行与园区建立新型合作关系。建立开发园区融资服务中心,鼓励和帮助园区企业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财务公司。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加强与上海总部、南京分行、杭州中心支行合作,推进跨省金融结算和跨境人民币结算。

完善开发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开发园区信息骨干网络、高速交换网络平台、基础信息数据库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开发园区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推动基本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进一步完善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园区与长三角网络基础设施对接,建立信息化协作机制、信息交流平台和标准统一、相互通行的认证体系。

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和市场。加强人才培养多边合作,推动开发园区与高校、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职学校等合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设与承接产业相配套的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园区各类急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建立城乡统一、规范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人才市场。在开发园区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引智示范基地,吸引高校、科研院所、留学回国人员和民间科技人员在园区创办企业或为企业服务。开发园区内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基地。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支持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实现示范区开发园区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责任编辑:刘霄